邮政快递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
日期:2026-06-01
来源: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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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 年,某快递分拨中心(甲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重伤事故,该分拨中心外包公司(乙公司)临时雇佣装卸工在未停机情况下清理爬坡机下方快件,双手被卷入传送带与横杆之间,造成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挤压综合征、创伤性失明可能、器质性精神障碍等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0.15 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装卸人员在未关停爬坡机的情况下,伸手拨捡运行中传送带下方掉落快件,双手被卷入传动部位,导致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设备本质安全缺失:涉事爬坡机传动区域无安全防护装置、无安全警示标识,不符合快递处理场所设备安全防护要求。
2、安全管理制度空白:甲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未开展隐患排查,未落实设备维护保养。
3、安全教育培训缺失:乙公司未对临时雇佣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不掌握停机清理等基本安全要求。
4、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班组长未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制止违规作业,风险管控与现场监护缺位。
5、发包单位管理缺位:分拨中心未将常驻外包作业人员纳入统一安全培训管理,未有效监督承包单位安全履职。
三、事故责任主体
(一)主要责任单位
1、乙公司:事故第一责任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设备无防护、无警示,未开展培训交底与隐患排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2、甲公司:事故重要责任单位。未将常驻外包人员纳入统一安全培训管理。
3、企业总部:对承包单位安全协调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二)责任人员
乙公司装卸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开展培训交底,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所在单位依规处理。
四、事故警示教训
1、外包≠免责,必须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快递企业严禁 “以包代管、一包了之”,须将外包人员、设备、作业纳入统一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
2、设备本质安全是底线,防护与警示必须到位分拣、爬坡、伸缩等传动设备必须全覆盖安装防护装置、急停装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期维保检测,严禁设备 “带病运行”,从源头防范机械伤害。
3、临时用工安全培训必须刚性落地。100% 岗前培训、安全交底、考核合格上岗。
4、必须强化处理场所机械伤害专项治理对照邮政快递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分拣传输、装卸设备隐患,重点整治无防护、无警示、违规操作、培训缺失等问题,坚决遏制机械伤害事故多发势头。强化现场巡查与视频巡检,及时制止伸手清理、跨越设备等违章行为,杜绝侥幸冒险作业。
案例二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某省某快递企业网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该场所为小型快递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火灾过火面积49平方米,造成多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513 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该场所房间中间半隔墙南侧、靠东墙铁皮柜上方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店内留宿人员中毒伤亡。
(二)间接原因
1、违规住人问题突出:网点负责人违反属地消防法律规定,携带家人在快递经营场所内留宿,大幅增加事故伤亡风险。
2、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快递网点未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电气线路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缺失。
3、自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现场人员缺乏灭火、逃生常识,未使用灭火器处置初期火情,火灾后救援方法不当,错失最佳逃生与扑救时机。
三、事故责任主体
(一)主要责任单位
1、某品牌快递企业:事故直接责任单位。未遵守安全生产与消防法律法规,违规安排多人在经营场所留宿,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2、某品牌快递企业省公司:承担管理责任。对下属分公司安全管理缺位,未有效监督网点落实消防与安全生产要求。
(二)责任人员
某品牌快递企业负责人:快递网点存在人员留宿情况,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事故警示教训
1、经营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快递网点、小型门店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坚决杜绝“二合一”“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从源头防范 “小火亡人”。
2、电气安全是火灾防控重点:定期排查经营场所电气线路、设备隐患,严禁私拉乱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从源头防范电气短路引发火灾。
3、消防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必须刚性执行:全员普及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知识,确保员工会用灭火器、懂疏散、能自救,杜绝盲目处置。
4、总部必须强化下属网点全链条安全管理:快递企业总部对分公司、网点须统一安全标准、统一培训管理、统一监督检查,严禁 “重经营、轻安全”。
5、小型场所消防隐患必须常态化排查整治:推广智能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等实用消防设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案例三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9月,某省某医药公司将三甲基氰硅烷(剧毒液体)谎称为洗衣液,通过某快递驿站收寄。快件在中转站分拣时包装破损泄漏,外包扫码员张某某吸入有毒气体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6万元。涉事企业因严重违反收寄安全制度被依法追责。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收寄环节严重违规,揽收人员未执行开箱验视、实名核实、过机安检,轻信寄件人虚假申报,将剧毒化学品当作普通物品收寄,导致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并泄漏致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三项制度形同虚设:未落实100%实名收寄、100%开箱验视、100%过机安检,对液体、粉末、化工类物品未从严把关,源头防控完全失守。
2、禁寄物品识别能力缺失:未开展收寄安全与禁寄品识别培训,揽收、分拣人员不掌握剧毒化学品特征与危害,无法识别风险。
3、安全管理与培训缺位:未建立收寄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临时用工、外包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与安全交底,应急处置能力为零。
4、现场管控与监督失效:网点负责人重业务轻安全,对可疑物品不核查、不报告;总部对末端收寄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5、可疑物品处置机制空白:无异常物品报告、隔离、上报流程,泄漏后处置不当,扩大事故危害。
三、事故责任主体
(一)主要责任单位
1、涉事快递驿站及所属网点:事故第一责任单位。未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检制度,违规收寄剧毒物品,致人死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
2、快递公司区域分公司:重要责任单位。收寄安全管理、监督考核、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将末端网点、外包人员纳入统一管控。
3、某省某医药公司:直接责任单位。故意谎报品名、违规交寄剧毒化学品,引发安全事故,依法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
(二)责任人员
1、揽收业务员:违规收寄禁寄物品,负直接操作责任。
2、网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收寄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负直接管理责任。
3、寄件单位相关责任人:违规委托寄递剧毒化学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事故警示教训
1、收寄是第一道防线,失守就是人命关天。必须刚性执行三个100%,做到逢件必验、逢疑必查、禁寄不收,把危化品、易燃易爆、不明液体粉末等坚决堵在渠道外。
2、禁寄物品必须全员会认、会拒、会报。全员熟练掌握《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对化工品、液体、粉末、不明物品一律开箱核验、实名登记、依规拒收。
3、收寄培训必须真训真考、全员覆盖。岗前必训、在岗常训、考核上岗,确保人人懂制度、会验视、能处置、敢上报,杜绝“只问不验、看单不看件”。
4、全链条压实责任,严禁以包代管、重业务轻安全。总部、分公司、网点、驿站统一标准、统一安检、统一考核,对违规收寄零容忍,顶格处罚。
5、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从严整治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不验视、不实名、不安检、冒用信息、培训空白、应急缺失等顽疾,坚决守住收寄安全底线,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案例四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9月,某省某市某快递公司在厂房内进行电器维修时,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5万元。该公司聘用退休职工周某某(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已于2019年8月27日过期失效)从事兼职电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约定各自安全管理职责。事发当日,周某某在未断电、未佩戴任何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使用铁制非绝缘爬梯带电作业,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电工周某某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带电作业,现场更换灯具从事登高作业,没有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绝缘手套,使用铁制非绝缘爬梯,在处置绝缘缠绕时,左手触碰带电导体、右手触碰厂房顶部金属架构,在身体内形成回路,造成直接触电。
(二)间接原因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缺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电工作业操作规程;聘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人员进行电气维修(证书过期失效,属无证作业)。
2、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未对外聘电工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聘用一年多期间内无任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现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未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等,在未断电情况下带电作业)。
三、事故责任主体
(一)主要责任单位某省某市某快递公司:事故主要责任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缺位,聘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人员进行电气维修,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二)责任人员
1、电气维修人员:违规带电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2、快递公司副总经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确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证书是否合法有效,未对外聘人员进行必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
3、快递公司总经理: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聘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人员从事电器维修工作。
四、事故警示教训
1、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证书过期等同无证。企业聘用兼职、临时、外包人员时,必须严格核验证书有效性,不得以“熟练工”“退休返聘”等理由降低标准。
2、检维修作业必须断电操作,严禁违章带电作业。任何电器维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挂牌上锁、验电确认。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使用绝缘梯具,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真训真考、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外聘人员、临时用工、兼职人员同样须经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严禁“只聘用不培训”。
4、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到岗到人,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管理人员必须深入作业现场,对未佩戴防护用品、违章操作等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纠正。不得因工期紧、任务重而默许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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