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局出台《福建省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日期:2023-03-14

来源: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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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全省营商环境要求,规范全省邮政行政处罚行为近日,福建局出台了《福建省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法定裁量因素、裁量阶次、酌定裁量因素、裁量基准、相关法律条文等内容组成。其中,酌定裁量因素主要包括用户服务申诉次数、违法行为涉及邮快件件数、违法行为发生次数、违法所得金额、造成用户经济损失金额、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危害后果等。执法人员在完成调查取证、认定违法事实后,应当对照酌定裁量因素,选择对应的裁量基准,作出处罚决定。

 下一步,福建局将以推动《福建省邮政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为契机,督促执法人员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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