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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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1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我局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许可条件,予以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现予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 |
注册 |
业务范围 |
地域 范围 |
许可证 |
许可证 编号 |
1 |
漳州凯萱物流有限公司 |
浮宫镇圳兴路9号B幢101室 |
郑远清 |
100 万元 人民币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漳州市 |
2022-04-08--2027-04-08 |
闽邮20220019B |
2 |
浦城县荣兴物资传递有限公司 |
浦城县荣华山大道4号 |
应征 |
50 万元 人民币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南平市 |
2022-04-22--2027-04-22 |
闽邮20220020B |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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